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16.01.23

 

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发展的实施意见

德政字〔2015〕5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互联网+”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互联网+”发展的重要意义

(一)“互联网+”代表新的经济社会发展方向

“互联网+”,即充分发挥互联网在资源配置中的优化和集成作用,将互联网技术深度融合于经济社会各领域之中,从而形成新的生产方式、产业形态、商业模式和经济增长点。在生产制造和公共服务领域,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同传统的制造、能源、交通、教育、医疗等产业的结合越来越紧密,通过人、机、物的泛在互联,提供智能化的生产和服务,提升资源配置和交易的效率,推动传统产业创造出新的价值。在居民消费领域,搜索引擎、社交网络、网络购物等互联网技术和应用,深刻改变了人们的衣食住行和生活娱乐方式,不断催生新的服务业态和服务模式。

(二)我市“互联网+”发展任务艰巨而紧迫

“互联网+”发展,既是机遇也是挑战。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主要依靠资源要素投入、规模扩张的粗放型发展模式难以为继,转型升级任务刻不容缓。同时,德州作为京津冀协同发展城市和全国新型城镇化试点城市,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作为国家级开发区,为发展“互联网+”创造了难得机遇。“互联网+”发展工作,要着力推进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互联网新技术与农业、工业、服务业等领域的融合创新,加快传统产业提质增效,培育新型经济业态,增强经济发展动力。各县(市、区)、各部门要把加快“互联网+”发展,作为当前加快经济稳定增长和结构优化的重要举措,强化领导、创新思路,统筹谋划、加快实施,务求取得实效。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以“互联网+”发展为抓手,坚持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协调发展,坚持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大力实施创新驱动,致力融合应用,着力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突破新技术、研发新产品,开发新服务、创造新业态,改造传统产业,发展新兴产业,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全面转型升级。

(二)基本原则

融合应用,创新驱动。积极推动技术、产业、网络、应用的深度融合和良性互动,推动跨领域跨行业协同创新,突破一批重点领域关键共性技术,促进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走创新驱动的发展道路。

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企业主体地位,激发企业活力和创造力。积极转变政府职能,加强战略研究和规划引导,完善相关支持政策,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示范引领,协同推进。坚持典型引领、示范带动,加快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积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加快发展互联网基础设施和互联网技术产业,协同推进互联网在各领域的创新发展。

安全为先,有序发展。坚持积极防御与综合防范相结合,高度重视新技术应用带来的风险隐患,健全多层次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体系,提升网络与信息监督管理水平,以安全保发展,以发展促安全。

(三)发展目标

运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实施“基础建设、转型升级、公共服务、科技创新、大众创业”五大行动计划,到2018年达到:

——通信基础设施全面升级。推进国家“宽带中国”示范城市建设,全市互联网出口带宽超过1T,固定宽带家庭普及率超过60%,3G/4G移动电话人口普及率超过65%,基本建成覆盖城乡、服务便捷、高速畅通、技术先进的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在具备条件的经济开发区探索开通互联网国际通信专用通道。

——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紧密结合产业基地建设实际,大力实施“互联网+”产业,推动工业、农业、服务业转型升级,信息消费、互联网金融等新业态、新产品、新服务快速发展,培育经济增长新动力。

——公共服务更加便捷高效。全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基本实现互联网业务全覆盖,逐步实现跨部门的信息资源共享与业务协同。应公开的政务信息网上公开率达到95%以上,80%以上的行政许可项目和60%以上的公共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