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云招商引资精准发力 开创工业强县新局面

发布日期:2020.07.13

闵农委〔2016〕145号

委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根据《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年度绩效考核与聘任/晋级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和精神,结合农委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现有专技人员现状,特制订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实施细则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大力实施人才强农战略为指导,切实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通过评聘分离,打破专业技术聘任终身制。进一步完善专业技术岗位聘任机制,逐步建立人才评价机制,强化人才使用上的竞争机制,充分发挥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在农业科研领域和农业工作实践中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推动农业科研与专业技术水平的提高,实现科技强农战略目标,保障全区三农事业健康和谐发展。

二、组织机构

1、区农委成立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领导小组,由委党政班子成员组成,负责聘任工作的考评与审批。

2、区农委组织人保科负责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的组织、协调与指导,以及专家库建立等工作。

3、各事业单位成立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小组,小组成员由单位党政班子成员、科室长、人事干部组成。聘任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的组织实施,包括资格审查、组织述职、邀请第三方专家、考评统计、公示反馈等。

三、申报范围

申报范围为截至当年11月30日之前,具有专业技术岗位任职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聘任程序

每年12月上旬,各单位聘任工作小组结合单位年度考核工作,组织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按初、中、高级顺序依次开展述职、考评、聘任工作,并于12月15日之前将本单位考评聘任结果报农委组织人保科。组织人保科汇总审核后提交农委聘任领导小组。农委聘任领导小组对初审后的专技人员进行综合考评与审批。审批结果按程序进行公示,公示后进入聘任手续办理程序。各级专业技术岗位聘任程序具体如下:

1、初、中级专技岗位

初、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拟写个人总结→个人述职→单位考评打分→统计汇总→上报农委审批→公示→办理聘任。

2、高级专技岗位

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拟写个人总结→个人述职→答辩→第三方专家考评打分→所在单位考评打分→统计汇总→上报农委审批公示→办理聘任。

五、考评办法

专业技术岗位的考评以绩效考核为主要依据,各单位要合理设定考评指标和分值,明确考评内容和标准,对于比较艰苦的一线岗位,要制定相应的轮岗交流制度,或将相关岗位的定期轮岗纳入职称聘任的基本条件。考评分由基本考评分与特殊贡献加分组成。

1、基本考评分

初、中级岗位基本考评分由单位考评分构成。高级岗位基本考评分由第三方专家考评分与单位考评分结合构成,两者比例分别为30%和70%。

单位考评办法由各单位按照职称聘任管理办法的总体要求,遵循有利于提高单位工作质量、提升单位工作效率的原则,结合单位实际自行制定、公示后组织实施。单位党政班子领导、科室长、一般人员打分比例由各单位自行设定。第三方专家考评办法按《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年度绩效考核与聘任/晋级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规定实施。

2、特殊贡献加分

为进一步鼓励专技人员工作积极性,在基本考评分最终评分基础上,增设特殊贡献加分项。每年由农委党政班子进行综合考评,对1-2名承担农委相关职能工作并具有特殊贡献的专技人员给予特殊加分,分值最高不超过5分。

六、聘任原则

岗位聘任需严格按照设置的岗位职数、任职条件、岗位职责等择优聘任,做到因岗聘人。由于机构改革岗位职数的调整和各等级之间比例的控制,专技岗位级别的晋级晋档聘任,按2010年划分岗位等级改革时的办法执行。但当符合条件的晋级人员数大于岗位职数时,按如下操作。

1、聘任岗位晋级晋档适当照顾一个聘任期限内即将退休的老同志

原具备高一级岗位任职资格却从未聘任过的老同志,优先聘任至高一级岗位最低档至退休。

原聘任过高一级岗位的老同志,优先按聘任过的级数档数聘任至退休。

拟竞聘高一档岗位的老同志,须参加考评,凡考评结果高于现任级数档数时,按考评结果优先聘任;凡考评结果低于现任级数档数时,按现任级数档数聘任至退休。

2、其他具有任职资格的专技人员在考评合格的基础上,按已聘任年限长短为聘任套级标准(不连续聘任年限按实际聘任时间累计)套级,符合同级资格的人数超过岗位职数时,根据考评结果择优聘任,如考评结果相同,则按聘任年限长者优先聘任。

3、因职数限制,具有高一级资格的专技人员落聘到下一级时,优先聘任下一级的最高档。

4、所有岗位职级上的高岗低聘人员只享受实际聘任岗位工资待遇。

5、因专技人员退休或调离等原因产生岗位空缺,可按考评分排序进行自然替补。

七、聘任期限

聘任期限为一年,自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八、有关事项说明

1、以上原则与办法均是针对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对专业技术岗位任职资格评审申报工作,均按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如果无“缺额申报”限制,则符合条件者均可申报。如果受“缺额申报”限制,则按现有“缺额申报”规定的职数进行申报。

为突破职称晋级任职资格评审“缺额申报”的限制,在单位职级聘满的情况下,对于临近退休最后一次申报评审的老同志应给予优先评审资格。除此之外的其他人员,各单位须安排晋级申报考评分第一名的人员参加申报级别专技人员的统一考评,按考评分数高低确定晋级评审申报资格。

2、各单位在完成岗位聘任工作之后,应根据岗位聘任要求,及时与受聘人员签订新的聘用合同。

3、专业技术岗位级别调整是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岗位设置方案调整后的岗位职级聘任,是《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年度绩效考核与聘任/晋级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精神的细化和匹配,不涉及越级调整。今后的聘任仍根据农委相关文件精神和本实施细则执行。

本实施细则经农委下属事业单位讨论公示通过,经农委主任办公会议审核同意,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实施至2019年12月31日,有效期3年。本实施细则的解释权属区农委组织人保科。

附件下载: 闵农委145号闵行区农业委员会关于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