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政策

发布日期:2011.09.30

为适应我国加入 WTO的新形势,进一步扩大利用外资的规模,力争对外开放取得新突破,为经济社会的跨越式发展和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强大动力,特就加强招商引资工作提出以下十项措施。

一、切实加强对招商引资工作的领导

招商引资是对外开放的重要突破口。各地各部门要从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招商引资的重要作用,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切实把招商引资工作摆到突出位置,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各级党政一把手要直接抓招商,以足够的精力关心招商工作,抓好检查落实,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各级人大、政协要围绕大局,主动配合;各有关部门要明确定位,落实责任,形成工作合力。通过努力,到2003年,全市实际利用外资确保比2000年翻一番以上,“十五”期间累计利用外资总额确保比“九五”期间翻一番以上。

二、充分发挥各级开发区在招商引资中的龙头带动作用

各级开发区是”招商引资的主体,要进一步加大开发建设力度,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完善功能,优化环境,力争使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区、市科技园区、大榭岛开发区实际利用外资占到全市的60%以上,省市级开发区、重点乡镇工业小区实际利用外资占到当地50%以上。进一步扩大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发展空间,科学调整规划,理顺区域关系。在保税区周边规划3——5平方公里的区域,争取成为国家级出口加工区。在于波开发区、保税区实行“封闭式”管理,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开发区的实际需要派设相应机构,并行使同级行政管理职能和权限。完善宁波开发区的财政体制,继续加大对国家级开发区的财政扶持力度。2001――2003年,市财政每年安排800万元,用于省级开发区和市级开发区重点项目的贴息和补助,各县(市)区财政按市、县1:4落实配套贴息和补助资金。

三、健全机构,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招商队伍

完善市对外开放领导小组议事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外资工作的领导。市外经贸委(外资局)作为开放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和职能部门,全面负责招商引资工作。市对外招商引资中心改建为宁波市外商投资促进中心,市级有关职能部门要派员相对集中办公。各县(市)区、市级有关部门、省市级开发区和重点乡镇都要建立专门的招商引资机构或确定专职招商人员,通过公开招聘等途径,形成一支有一定数量的懂外语、懂专业、懂法律、善公关的高素质的招商队伍。市外经贸委每年要选拔一批招商骨干到国外和国内重点院校进行培训。市外商投资促进中心、国家级开发区及有条件的县(市)区要在重点国家和地区选聘招商人员,做好招商联络工作。充分发挥市政府驻境内外办事处在招商引资中的“窗口”作用。招商机构的经费与招商引资的实绩相挂钩。

四、加大对重点对象、重点项目的招商力度

突出招商重点,主攻大财团、大集团,争取每年吸引10家以上的国际大企业特别是世界500强企业来甬投资。近期要重点研究台商的投资动态,建立若干个专业工作小组,买行领导联络责任制。对总投资1000万美元以上或科技含量高、发展潜力大、由国际跨国公司投资的在谈、在批、在建项目,要建立信息报告追踪制度和领导联系制度,在征地、供电、供水等方面给予政策配套。对投资总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的重点项目,按照项目推进程度,给予经费补助。

五、拓展招商领域,提高招商引资的针对性、实效性

发挥港口资源优势,重点引进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项目和能源原材料基础产业的重大项目,扩大第三产业、农业、城市建设等领域的利用外资规模。市级有关部门要抓紧制订行业招商引资规划。继续抓好省洽会、国际服装节等大型招商经贸活动,办出特色、办出成效。采取组织“小分队”走出去招商阜重点地区举行小型洽谈会、网上招商等多种方式,扩大招商成果。

六、千方百计加快项目审批和建设进度

建立市开放领导小组重大项目联合审批制度,实行一颗章审批。市计委、市外经贸委、市工商局、市土管局、市环保局、宁波海关等部门要提前介入,并根据市开放领导小组审定意见,履行相关职能,限期完成。同时,组织专门力量限期解决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努力推进大通关工程,降低水、电、气、土地等生产要素成本。对事关全局和长远的重大项目,有关部门要特事特办,专项支持。

七、创造规范高效、公正公平的投资环境

市委、市政府领导要与重点外商经常联系沟通,及时协调解决外商提出的有关问题。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开放、大服务意识,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及时发布各类政策法规和经济信息,提高服务质量,主动为外商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各级党委、政府每年要对有关部门进行检查,组织外商企业对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综合评议,并将检查和评议情况予以通报。继续开展投资环境整治月活动。

八、严格考核督查

对利用外资超额完成任务,成绩显著的地区和部门,由市政府给予嘉奖。在市级目标责任考核中,对直接和配合招商引资的工作部门,增加考核附加分。把招商引资工作的实绩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凡因工作不力,完成任务较差的,给予通报。把年终考核与平时检查督促结合起来,定期检查招商引资任务的完成情况,真正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

九、强化激励机制,营造舆论氛围

通过兑现奖励政策等多种激励措施,发动各级各部门、各行各业共同开展招商引资,形成全社会招商引资的大格局。对引荐外资项目的单位和个人,按引进外资实际到位的千分之五以内,由市对外开放领导小组根据项目的难易程度和引荐人的贡献大小予以审定并给予奖励。奖金按引荐项目的税收归属,由当地财政支出。各级宣传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报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要定期开设招商引资专题节目,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十、加大投入,落实配套政策

市财政要建立市级对外招商引资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重点招商活动、省市级开发区贴息补助、重大项目推进、队伍建设和招商引资奖励,以后每年与涉外税收同比例增长,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计委、市外经贸委、市经委、市农经委、市科委、市交通委、市城乡建委、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土管局、市工商局、市环保局、市口岸办、市考核办、宁波海关、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职能部门要根据本《措施》精神,制订实施办法。各县(市)区要根据上述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出台实施意见。

中共宁波市委

宁波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