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将2018年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现代渔业发展用途)和省级休(禁)渔渔民生产生活补助资金安排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自2018年 43月 2日至43月8 日,共7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省财政厅、省海洋与渔业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省财政厅联系人:黄翠娟,电话:020-83170593)
(省海洋渔业厅联系人:刘锡亮,电话:020-84109293)
附件:1.2018年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现代渔业发展用途)省级资金(第一批)安排表
2.2018年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现代渔业发展用途)和省级休(禁)渔渔民生产生活补助资金安排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18年3月31 日
2018年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现代渔业发展用途)省级资金(第一批)安排表.xls 2018年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现代渔业发展用途)和省级休(禁)渔渔民生产生活补助资金安排表 (最终).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