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服务券系统省级以上服务机构
服务产品(第三批)上传及核对工作的通知
2019年新认定和复核通过的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19年中小微企业服务券工作的通知》(粤工信服务函〔2019〕696号)要求,为推动服务券工作顺利开展,现就2019年服务券系统省级以上服务机构服务产品(第三批)核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工 作 内 容 | 时 间 |
服务机构注册或更新资料、集中上传服务产品,管理员预核对。 | 6月14日至6月18日 |
第三批服务产品专家审议、预上架公示、正式上架。 | 6月19日至6月25日 |
1.预上架公示期间的服务产品允许企业下单和上传合同,但公示期有异议且经查实有问题的产品将被下架,其订单将失效。服务机构需向企业做好解释沟通工作。 2.服务机构在规定时间以外上传的服务产品如果与第三批通过上架的产品类似的(产品内容、价格等),管理员核对通过后上架,否则不予通过。 |
附件:1.2019年新认定和复核通过的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名单。
2.2019年服务券系统省级以上服务机构服务产品核对依据目录。
广东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2019年6月14日
(联系人:吕九、曾德淋,电话:020-83378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