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秦山第三核电厂1、2号机组在役检查无损检验技术能力验证方案的复函

中核核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秦山第三核电厂在役检查无损检测技术能力验证的请示》(中核运行核安发〔2017〕457号)收悉。经审查,我局认为你公司《秦山第三核电厂在役检查无损检测技术能力验证方案》(98-03640-RCII-000001,Rev.001)满足相关要求,可用于秦山第三核电厂1、2号机组(燃料通道压力管除外)在役检查无损检验技术能力验证工作。

  你公司应有效运行核质量保证大纲及相关控制程序,严格按照有关核安全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开展核电厂在役检查工作,并接受生态环境部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的监督检查。

  特此函复。

  国家核安全局

  2022年11月29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华北、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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