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规定,我局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1.全文废止失效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2.部分条款废止失效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3.修改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2018年9月17日

1全文废止失效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xls2部分条款废止失效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xls3修改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