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人社部和文旅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评选表彰全国文化和旅游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通知》(人社部函〔2021〕3号),对各地开展评选工作提出了要求,为更好做好我省评选推荐工作,现面向全省文旅系统征集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人选,对有关推荐事宜公告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先进集体评选范围。全省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事业单位、企业及文化和旅游部各直属单位中的处级及以下单位或内设机构。
2、先进工作者评选范围。全省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事业单位及文化和旅游部各直属事业单位在职干部职工,从事文化和旅游工作5年以上。
3、劳动模范评选范围。全省文化和旅游系统企业在职干部职工,从事文化和旅游工作5年以上。
二、评选条件(见附件)
三、有关要求
1、认真按照要求准备相关推荐材料和印证材料,有关表格在文旅部网站下载(网址:https://www.mct.gov.cn)。
2、请将推荐材料按时报省文旅厅人事处,于2月11日前报送初审材料,3月10日前报送复审材料,电子版材料发送至109349754@qq.com邮箱。
联系人:李 瑞 电话:0931—8877679
滕汉滨 电话:0931—8877312
附件:《人社部文旅部关于评选表彰全国文化和旅游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通知》
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