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农业农村委,重庆高新区改革发展局,万盛经开区农林局:

为不断强化农民教育培训基础条件建设,提升高素质农民实习实训、创业孵化、跟踪服务等工作质量水平,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意见》(渝府办发〔2019〕61号)、《高素质农民培训规范(试行)》(农科(教育)函〔2019〕292号)和《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市级农业专项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渝财农〔2019〕148号)要求,现就做好遴选市级农民教育培训示范基地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分类指导、突出特色、整合资源、注重实效”的原则,根据地域特点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重点遴选具备集中培训、实习实训、创业孵化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类基地,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科研单位、涉农院校、农技推广机构、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等单位。

(二)近三年来承担了高素质农民教育的培训、实训、创业孵化、跟踪服务等任务并保质保量完成,无违法违规和不良诚信记录。

(三)具有一次性能为50名以上学员提供现场教学、技能操作、观摩学习、经验交流的软硬件设施设备,交通便利。

(四)具有一支素质优良、技术先进、实践经验丰富且相对稳定的专业培训教师队伍。 

  (五)具有开展全产业链培养和后续跟踪服务的能力,各项管理制度规范,能够完成培训资料和数据的采集、管理、上报和建档工作,自愿接受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检查、审核和监督。

二、推荐及遴选名额

每个区县推荐1个基地,市农业农村委将从推荐的基地中择优遴选出10个基地,作为全市高素质农民培育的重要阵地和交流展示平台,统一编号授牌,给予每个基地20万元资金补助。

三、推荐遴选程序

(一)各机构、单位自愿填写《农民教育培训市级示范基地申报表》(附件)并附相关材料报区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二)区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根据申报情况,按照条件要求进行择优遴选,在区县主要媒体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市农业农村委。

(三)市农业农村委对各区县推荐的基地进行实地查看和组织专家评审,报市农业农村委主任办公会议审议,并在市农业农村内外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并授牌。

四、有关要求

(一)各区县要高度重视市级农民教育培训示范基地推荐工作,统筹考虑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需要和基地发展前景,广泛动员各类优秀基地积极申报。

(二)市农业农村委委托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具体承办此次遴选的各项具体工作。

(三)各区县推荐材料以正式文件报送市农业农村委。正式公文纸质件以及经区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同志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申报材料(一式2份)邮寄到重庆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1016室。

(四)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1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材料不齐全将不予受理,逾期视为放弃。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孙 伟   罗雪芹

联系电话:89133318   89133810

通讯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186号重庆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1016室

邮   编:401121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