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科协、科技局(委),有关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有关省直单位,各省级科普教育基地:
近年来,我省各级科普教育基地充分发挥自身优势,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和《广东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面向广大公众尤其是青少年学生积极开展科普教育活动,为提高公众科学文化素质作出了积极贡献。为激励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推动科普教育基地可持续发展,省科协、省科技厅决定开展2021年度广东省“十佳科普教育基地”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有效期内的省级科普教育基地可报名参加,已获2018年度广东省“十佳科普教育基地”称号的单位不在本次评选范围内。
二、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发挥自身优势,坚持面向公众开展群众性、经常性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取得明显成效并得到社会的公认;
2.建立健全科普工作机构,配备有稳定的专职或兼职科普工作管理人员和科普讲解员,做到年度有计划,工作有制度,科普活动档案齐全;
3.科普活动经费列入单位年度预算,能保证科普活动正常开展。建有科普展示厅和相对固定的科普活动场所,包括科普馆、科普画廊(栏)、科普演示设备等;
4.全年开放天数达到《广东省科普教育基地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能运用科普宣传挂图、视频、宣传册、网站(页)、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手段,采用讲座、培训、竞赛、表演、游戏、咨询等多种方式,开展全国科技周、全国科普日和全省科技进步活动月等主题性科普教育活动,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5.能积极完成各级科协和科技行政主管部门部署的相关工作任务,加强与当地社区、乡村、学校、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科技团体等联系,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积极争取社会各方面的支持,协同开展科普活动。
三、申报材料和有关要求
凡申报广东省“十佳科普教育基地”的单位,须提交《广东省“十佳科普教育基地”申报表》、科普教育基地简介(500字以内)、科普工作事迹材料、广东省科普教育基地证明材料(命名文件)、市级以上奖励相关证明文件、科普教育基地实景或科普活动照片(3-5张)以及相关补充材料,补助经费申报书、专项资金项目(二级项目)表格,以上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和电子版材料于3月2日前报送到省科协科普部,逾期不再受理。各地级以上市科协、科技局要认真组织和指导所辖省级科普教育基地积极参与评选工作。
四、评选办法
采取省级科普教育基地自荐、公众投票与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法,评选出10家2021年度广东省“十佳科普教育基地”,各发放奖补资金10万元,用于完善科普基础设施和开展科普游等科普活动。
附件:粤科协联【2021】3号(关于开展2021年度广东省十佳科普教育基地评选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2月20日
(联系人:省科协科普部 王丽文,电话:020—83545169;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171号;邮箱:209804793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