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人:贵州省公安厅
2、项目编号:GZMC-SC20201100
3、项目名称:贵州省公安厅“贵州警事”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数量:一批
采购预算:¥267,500.00元
最高限价:¥267,500.00元
主要技术参数:详见磋商文件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②财务状况报告(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
③依法缴纳税收(2020年任意3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2020年任意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的相关材料;
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⑤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信用记录查询渠道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查询截止时点为磋商当日评审前。信用信息使用规则:由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3)供应商符合法律法规及磋商文件规定的相关要求。
6、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提供的材料: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纳税证明;社保缴纳证明(上述材料须提供一套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7、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0年11月26日-2020年12月2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13:00-17:30时,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8、磋商文件发售地址:明诚汇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贵阳市观山湖区大唐·东原财富广场6号栋7层)
9、磋商文件发售价格:300元/套(磋商文件仅以电子版形式发售,售后不退)
10、投标保证金:¥4,500.00元(投标保证金须于2020年12月8日下午15:00时之前交纳到帐)
1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2月8日下午15:00时
12、磋商时间:2020年12月8日下午15:00时
13、磋商地点:贵州省公安厅(贵阳市云岩区宝山北路82号)
14、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
15、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明诚汇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大唐·东原财富广场6号栋7层
联系人:何娜娜
联系电话:0851-86892118
邮 箱:0851-6892118@163.com
16、银行账户信息
(1)结算账户:
开户名称:明诚汇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贵阳市省新支行
账 号:2402002109671121747
(2)投标保证金交纳专户:
开户名称:明诚汇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820000000004214259
注: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