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大型科学仪器资源开放与共享,提升服务我省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能力,根据《海南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共用平台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将申报2022年海南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共用平台补助经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使用、运行补助
1.在琼企事业单位使用海南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共用平台的大型科学仪器,开展科学研究、产品研发、质量控制、技术改进等活动。
2.海南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共用平台的大型科学仪器所属单位,为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提供了开放共享测试服务(范围仅限于为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服务的委托检测,不包含职能机构在国家指定职能范围内的测试)。
3.申请时间范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以发票或凭证开具时间为准)。
(二)优秀机组评选
针对海南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共用平台成员单位机组,根据为社会提供服务综合情况,评选优秀、良好等级给予一定奖励。
评选时间范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三)新增入网仪器奖励
对新入网仪器,按照入网仪器总价值千分之五的比例一次性给予奖励,从第二年起按照后补助方式进行申请。
购置时间范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支持方式
使用和运行为后补助方式,优秀机组和新增入网仪器为奖励方式。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使用后补助申报材料及要求
1.填写《海南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共用平台使用后补助申请表》(附件1),一式一份签字盖章,并发送电子文档。
2.入网单位(检测机构)需提供委托检测协议书(或样品分析任务单)、检测报告(封面及正文,谱图可略去)及缴费发票或凭证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必要时提供原件复核(发票限使用一次,不能重复使用)。
3.企业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4.申请科技项目使用后补助须附项目任务书封面复印件等项目立项证明材料。
(二)运行后补助申报材料及要求
1.填写《海南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共用平台运行后补助申请表》(附件2),一式一份签字盖章,并发送电子文档。
2.委托测试协议书(或样品分析任务单)、检测报告(体现使用到大仪网内仪器的页面即可)、收费发票或凭证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
(三)优秀机组申报材料及要求
1.填写《海南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共用平台优秀机组申请表》(附件3),一式一份签字盖章,并发送电子文档。
2.各入网成员单位按本单位入网仪器数量的35%择优推荐优秀机组,每个成员单位推荐名额不超过8个。
(四)新增入网仪器申报材料及要求
1.填写《单位信息表》《仪器数据信息表》《入网仪器机组信息一览表》《新增入网仪器原值承诺书》以及《入网声明》(附件4-8),一式一份签字盖章,并发送电子文档。
2.提交仪器原值发票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五)材料装订要求
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左侧装订成册,不得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共享使用协作共用网的仪器设施进行法定认证、执法检查、商业验货、承担政府招标或强检任务等活动本专项资金不予支持。
(二)发票开具单位名称必须与入网单位名称一致,否则视为无发票处理,不予受理申报。
(三)检测委托检测协议书(或样品分析任务单)需注明使用到入网仪器所产生的检测费用。
(四)所有附件可登陆海南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共用网(www.hidyw.com),在首页菜单栏中的“文件下载”专区下载。
(五)填写申请表前,应仔细阅读填写说明,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务必完整、准确、有效,否则不予受理补助申报材料。
(六)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1月25日,逾期不再受理。
(七)已通过专家评审的仪器必须录入海南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共用网(www.hidyw.com),否则不予受理各项后补助申请(含新老成员单位)。
五、材料报送及联系方式
材料报送地址:海口市人民大道58号海南大学分析测试中心111室。
申报咨询联系人:黄七梅、晏东燕、邓文彬
电话:0898-66168173,电子邮箱:hnsiss@163.com。
附件:
1.海南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共用平台使用后补助申请表
2.海南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共用平台运行后补助申请表
3.海南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共用平台优秀机组申请表
4.海南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共用网数据库单位信息表
5.海南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共用网数据库仪器数据信息表
6.海南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共用入网仪器机组信息一览表
7.新增入网仪器原值承诺书
8.入网声明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12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