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人力社保局:
经研究,现就做好2020年定向培养基层农技人员招生计划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范围及专业
2020年定向培养基层农技人员工作在全省范围内实施,招生专业包括农学、植物保护、园艺、动物医学、食品质量与安全、农业资源与环境、农林经济管理等7个专业,其中农学、植物保护、园艺和动物医学等4个专业学费由省财政负担,食品质量与安全、农业资源与环境和农林经济管理等3个专业学费由学员自理。
二、招生计划
各地要根据原省农业厅、省教育厅、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定向培养基层农技人员试点工作的通知》(浙农科发〔2012〕12号)要求,把握好相关政策,做好招生计划申报工作。招生计划应由乡镇农技推广机构的主管部门根据当前和今后4年内岗位编制空缺情况提出,经县级农业农村局和人力社保局会商,并经县政府同意后上报。
三、有关要求
请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填写《浙江省2020年定向培养基层农技人员招生计划申报表》(附件),并加盖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和人力社保局印章,于3月25日前寄送并传真至省农业农村厅。
联系人:省农业农村厅科教处薛惠明,电话:0571-86757717、86757760(传真);
通讯地址:杭州市凤起东路29号,邮编:310020。
附件:浙江省2020年定向培养基层农技人员招生计划申报表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3月2日
附件
浙江省2020年定向培养基层农技人员
招生计划申报表
县(市、区)名称
招生专业计划人数(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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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农学 |
植物 保护 |
园艺 |
动物 医学 |
食品质 量与安全 |
农业资源与环境 |
农林经济管理 |
计划用人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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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县(市、区)人力社保部门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联系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