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关于开展第八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评选工作的通知》(中轻联工艺〔2021〕385号)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可以推荐第八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候选人4名。我厅将组织开展第八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内蒙古自治区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第八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内蒙古评选推荐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的原则;坚持政府部门主导与指导、社会组织协办、地方推荐、专家评选的原则;坚持注重人才,注重技艺,注重创新的原则。
本届大师评审工艺美术分类:工艺雕刻、工艺陶瓷、工艺印染、工艺织绣、工艺编结、工艺织毯、漆器工艺、工艺家具、金属工艺、首饰工艺、其他工艺,共十一大类。
4.连续25年(含25年,硕士、博士全日制学习时间可以计算为连续从业年限)以上专业从事传统工艺美术设计并制作者;
5.应用型及职业类技工院校专门从事实践教学的教师且连续从事教学工作8年以上。
(二)专业从事研究、行政和企业管理等方面工作的人员不在申报者范围。
(一)填报《第八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申报书》(见附件1)纸质材料一式三份。
(二)有关学历、职称、荣誉称号、公益活动、业绩、成果、获奖情况的证明复印件等书面材料。
(三)由本人设计并制作的实物作品(以下简称参评作品),其中工艺家具作品尺寸不超过3.5米×2.5米;其他作品尺寸不超过3米×2米。
(四)参评作品照片3件(套)粘贴在《申报书》中的参评作品资料一览上。粘贴处若不够,可在后面另加页(白纸即可)。上下粘贴。
(五)申报者必须制作60 分钟的创作作品和工艺技艺制做过程影像资料,制作成U盘一式三份,与《第八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申报书》等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六)申报书和相关证明材料按A4纸规格装订成册(一式三套),已经发表的具有代表性的著作和论文可另附一套。
(一)由各盟市工信局对申报人员和资料进行审核,并出具推荐报告,于3月5日前一并报自治区工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