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文化旅游委、两江新区社发局、万盛经开区文广新局、重庆高新区公共服务局,委属艺术单位: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剧本扶持工程申报工作的通知》(办艺发〔2020〕23号,可从文化和旅游部网站www.mct.gov.cn“公告通知”栏下载)精神,文化和旅游部2020年计划扶持12个戏曲、话剧、儿童剧新创大戏剧本和10个新创戏曲微型短剧剧本。各省(区、市)可申报3个大戏剧本、1个戏曲微型短剧剧本参与评选。为做好我市剧本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剧本要求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聚焦“中国梦”时代主题,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等重大时间节点,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唱响爱国主义主旋律,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坚持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相统一,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戏曲微型短剧须为扶贫或防疫抗疫内容的现实题材。

(二)申报剧本须为完整的新创作剧本,不含根据其他剧种移植的剧本。如由小说、散文、诗歌、纪实文学等作品改编而来,须注明原作品名及作者,如原作仍在著作权保护期限内,须附上原作者或原作版权拥有人授权文件。

(三)申报剧本在2020年6月30日前未正式公演,或在已公演剧本基础上做过重大调整,调整篇幅达1/2以上(须说明并附新旧版对比,标注调整修改部分)。

(四)申报大戏剧本演出预估时间为90分钟以上;戏曲微型短剧剧本演出预估时间为15分钟左右。

(五)作者对所申报剧本须拥有合法著作权。如发生版权纠纷,申报者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申报程序

(一)市级艺术单位剧作者通过所在单位进行申报,其他剧作者通过所在地的区县文化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申报。

(二)各单位须于2020年6月15日前(逾期不予受理)将相关申报材料寄达市文化旅游委艺术处,由市文化旅游委择优推荐上报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

(三)申报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 《2020年度剧本扶持工程项目申报表》(见附件)纸质件2份。

2. 剧本纸质件6份(用A4纸双面打印)。

3. 同时提交申报表及剧本电子版(标题格式为:申报单位+作者姓名+艺术门类+剧本名称),发送到市文化旅游委艺术处邮箱(67705061@163.com)。

三、资助办法

(一)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组织专家对申报剧本进行评审,经公示后确定扶持剧本名单,并与入选剧本作者签订资助协议。资助标准为每个大戏剧本30万元(税前),每个戏曲微型短剧剧本9万元(税前)。资助经费由文化和旅游部代扣代缴税款后,分两次拨付作者个人账户:签订资助协议后拨付总额的2/3,剧本验收合格后,拨付其余1/3。

(二)剧本验收工作将于2020年10月进行。剧本正式上演后,作者将视频光盘寄到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艺术司审核通过后,完成最终结项。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建龙。

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中段68号高科山顶总部基地41栋市文化旅游委艺术处。

电话:67705061。 

 

 

附件:2020年度剧本扶持工程项目申报表.docx

 

 

 

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