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统计学会;有关部门和大专院校;省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黑龙江调查总队:
为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调动相关统计科学研究人员从事统计科研的积极性,奖励在相关统计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组织,中国统计学会组织开展第一届统计科学技术进步奖评选活动。根据“中国统计学会关于开展统计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工作的通知”(附件1),黑龙江省统计学会将于9月上旬组织开展我省统计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推荐工作,请各相关部门认真做好推荐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资格
统计科学技术进步奖实行推荐制度,不受理自荐。
二、推荐要求
1.推荐材料包括《统计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及附件两部分,按提交方式分为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纸质版推荐书与附件单双面不限,纸张规格A4,纸质文件与电子文件须保持一致。
2.同一研究成果不得通过不同渠道重复推荐。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或其他全国性社会组织科学技术奖的研究成果,不得重复推荐。
三、推荐方式
第一届统计科技进步奖评选报送采用电子邮件和纸质报送同时进行。
电子版推荐书及附件发送至邮箱,邮件标题为“第一届统计科技进步奖——X X X X(责任单位名称)”。纸质版推荐书需签字盖章,并与附件各3份,一同寄送至黑龙江省统计学会秘书处。
四、时间要求
第一届统计科技进步奖推荐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25日,报送时间以当地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五、相关事项
1.评审工作由黑龙江省统计学会统一组织实施。
2.初评时间安排在2021年9月上旬。
3.统计科学技术进步奖评选活动不收取评审费用。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冬梅、张景鸣。
联系电话:0451-87002705 82318516。
电子邮箱:hljstjxh@sina.com。
邮寄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衡山路18号c区808室,黑龙江省统计学会秘书处。
附件:1.中国统计学会关于开展统计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黑龙江省统计学会
2021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