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财会〔2021〕16号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省级有关单位:

现将《财政部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的通知》(财会〔2021〕4号,详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为做好我省选拔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市财政局、省级有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积极鼓励和支持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会计人员参加选拔。

二、申请人填写《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候选人申请表》(详见附件2)及相关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职务任命文件、职称、学历、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论文、课题等一式一份),经所在单位同意后,于2021年5月7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单位所在地的设区市财政局,省级单位报省级主管部门。各市财政局和省级有关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对申请人的资格、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及时汇总。

三、请各市财政局和省级有关主管部门于2021年5月14日前将《2021年度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选拔考试报名信息统计表》(详见附件3)及申请人申报材料,报省财政厅会计处(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邮编:310006),联系人:杨树圣,联系电话:0571-87058441。

四、考试地点为杭州市,具体考点待正式确定后将通过短信方式通知申请人。

 

附件:1.财政部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的通知

     2.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候选人申请表

     3.2021年度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选拔考试报名信息统计表

 

 

 

浙江省财政厅

       2021年4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财政部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的通知(财会〔2021〕4号).pdf

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候选人申请表.docx

2021年度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选拔考试报名信息统计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