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科技局,各高校及有关单位: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号)和《科技强桂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桂办发〔2021〕14号)文件精神,全面推动我区大学科技园建设,发挥大学科技园在科技成果转化、创新创业人才培育和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等方面的支撑作用,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度自治区级大学科技园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请认定的大学科技园应具备《广西壮族自治区大学科技园管理办法》(桂科成字〔2019〕146号)要求的认定条件。
二、认定流程
(一)各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建设方案及有关佐证材料)(详见附件1、2),于2022年6月1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5份寄送至自治区科技厅,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
(二)自治区科技厅将会同自治区教育厅组织专家开展评审认定工作,认定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公开发布。
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设区市科技局协助组织、指导辖区内大学科技园申报。
(二)请各大学科技园加强探索建立与地方产业协同发展的有效机制,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三)请各高校积极发挥科研优势,加强推动科技成果转化,重视和支持大学科技园建设与发展。
(四)各设区市应主动建立政校联动机制,大力支持大学科技园建设,促进大学科技园与地区经济发展深度融合。
四、联系方式
(一)自治区科技厅:李荣德 丁大伟
电话:0771—2631005、2630963
邮箱:ccc8482@163.com
地址:南宁市新竹路20号
邮编:530022
(二)自治区教育厅:黄漫熙 0771—5815517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22年3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