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经贸司《关于做好2021年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仓储设施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转给你们,请严格按照国家通知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各项工作。原则上每个地市(或单位)可申报项目不超过2个。请示文件中需注明“经认真审核,所报投资计划符合我市财政承受能力和政府投资能力,不会造成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项目各项建设手续和建设资金已落实,未获得其他中央财政性资金”。

  请于4月23日前报送请示文件、项目表以及项目单行材料,纸质版一式6份通过EMS寄至省政府大院5号楼1109,电子版请同步发至政务邮箱fgw_fwyfzc@gd.gov.cn。

 

  附件:关于做好2021年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仓储设施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21年4月16日

  (联系人及电话:消费贸易处 胡润楠,83133090)

 

相关附件:

关于做好2021年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仓储设施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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