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打造典型示范、区域共享的特种作业操作技能实训平台,加快推动提高全区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技能培训服务能力和实操考核水平,根据自治区应急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财政厅、原广西煤监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应急〔2020〕63号)和自治区应急厅《关于确定广西安全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等九家院校企业为广西高危行业安全技能实训考核示范基地及特种作业实操考试示范基地建设单位的函》(桂应急函〔2020〕47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广西高危行业安全技能实训考核示范基地及特种作业实操考试示范基地(以下简称“自治区级示范基地”)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内容
自治区级示范基地是对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重点高危行业相关从业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理论培训、实操技能培训、安全技能竞赛、安全技能交流合作的综合性培训机构(含企业职工培训中心)。
认定工作以桂应急函〔2020〕47号的建设内容为依据,主要核查建设方案执行情况、建设内容完成情况,主要考察师资水平、实训及教学设备、教学手段、科研能力等情况,是否具备编写地方教材、制作线上课件、培训师资考评员、编制考核题库的能力。
二、认定对象
桂应急函〔2020〕47号确定的九家院校企业为首批认定单位。
鼓励其他大型骨干企业(集团)、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安全生产考试培训机构,或各类培训机构与企业合作共建实训基地的,也可以按照此认定条件,积极申报化工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金属冶炼、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企业(以下简称高危企业)安全技能实训考核基地或特种作业实操考核示范基地。
三、认定条件
建设自治区级示范基地的,以下(一)(二)项为基本条件,是必备项,(三)为加分项。在满足基本条件的前提下,验收结果按加分项进行统计,择优选择。
(一)组织管理机构健全,制度完善
1.组织保障
(1)有健全的培训管理组织,设置承担综合管理、培训教学、教研、档案、财务管理、后勤服务等职能的内设机构;
(2)有意愿长期致力于企业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基地日常运行的资金需求有可靠保障,年度收支状况良好。
2.人员保障
(1)主要负责人及分管培训工作负责人应具备本科以上学历;
(2)配备8名以上具备本科以上学历的安全培训管理人员,其中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得少于5名;
(3)配备10名以上具备与教学工种相近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并有5年以上本专业领域实践经验的专职教师。
3.制度保障
制定有师资管理、学员管理、教学管理、考核评价、财务管理、安全管理等管理制度。
(二)师资、实操设备、后勤保障设施齐全
1.培训教师
(1)教学梯队职称结构合理,副高以上职称占三分之一以上。
(2)建设单位为高职院校的,专职教师中双师型教师比例不低于30%(以双师证为准);建设单位为企业的,专职教师中同时满足以下要求中的两项的人员比例不低于30%。
a. 持有技能等级证书为1级(高级技师);
b. 具有副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c. 具备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特种作业考评员资格和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中的一种。
(3)专职教师专业结构合理,能满足相应专业领域或作业类别等方面(每类至少1人)的授课需要。
(4)基地建设其他条件需满足《安全培训机构基本条件AQT8011-201》。
2.培训教室
(1)理论培训教室建筑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实训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2500平方米。
(2)每个教室应配备多媒体系统,包括但不限于投影仪、投影屏幕、计算机、白板、音响等设备,能满足视听效果的要求;
(3)教室无安全隐患,干净整洁,采光、通风好;
3.实训及辅助设施
(1)有能满足所申请培训项目需要的实操设备,重大事故实验演示设备或模拟仿真教室;
(2)有与培训基地所从事的培训项目相适应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
(3)有独立的培训用计算机房,计算机房配备的计算机不少于100台,可上互联网;
4.后勤设施
(1)能满足不少于100人同期培训的就餐需要,且清洁、卫生、安全;
(2)教学及生活场所清洁、安全,绿化较好,能就近就医,交通便利,安全保卫有保障。
(三)能力水平
反映示范基地师资水平、教学手段、科研能力的情况,考察是否具备编写教材、制作线上课件、培训师资考评员、编制考核题库的能力。具体评分细则见《安全生产实训考核示范基地专业水平加分表》(附件1),该表分数上不封顶。
鉴于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等行业作业类别的安全风险高,实操教学受场地、安全性、设备昂贵等因素影响大,经评审和集体研究后,可适当降低验收条件。
四、验收程序
(一)自评:建设单位对照其相应的基地建设方案组织开展自查、总结和内部自评工作。内部自评专家一般建议为5人以上(外请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一),形成《XX示范基地自评报告》(含全部专家签字意见),自评报告应对照本文“验收条件”的具体要求进行编制。
(二)申报:建设单位应在其官网开设专栏,公示项目自评报告、支撑材料,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开始前,应将自评报告扫描件和公示网址发至指定邮箱,公示开始时间以邮件发送日期为准。公示期满后,建设单位结合反馈意见进行整改,向自治区应急厅申请示范基地认定验收,纸质验收申请材料(一式两份)包括:
1.《自治区级示范基地认定申报表》
2.《XX示范基地自评报告》。
3.按认定条件整理的基地情况说明及佐证材料。
4.能够体现申报单位优势特色以及申报单位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方面工作绩效的其他补充材料。
(三)评审:自治区应急厅组织评审组对实训基地建设项目进行评估。评审分为网上资料初审、现场评估两个阶段。基地建设单位提交相关材料至指定邮箱起10个工作日内为网上材料初审阶段,初审材料通过后,20个工作日内进行现场评估,提出评审意见。评审意见经自治区应急厅审定后,确定认定结论。
评审组成员构成可包括应急厅负责教育培训、相关行业安全监管等处室人员,以及相关专家,行业、企业相关技术人员,视情况邀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相关人员参与。
(四)公示:对于通过评审的建设单位,自治区应急厅对外公示5个工作日。如无异议,自治区应急厅正式认定并授牌。
五、相关要求
(一)自治区级示范基地的认定工作必须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等各项纪律,自觉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评审组成员不得私下收受相关单位任何财物,也不得私下接受相关单位的宴请或其他娱乐活动。凡确定作为评审组成员后,不得在验收前后1个月内到相关项目单位组织或参与验收指导工作。对同一项目,应急厅评审组成员不得与校内验收专家组成员重复。
(二)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依法依规加强对自治区级示范基地的监督力度,对发现的违反安全生产培训规定、违背行业自律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严格执行退出机制。
(三)经授牌的自治区级示范基地,可承担相应的高危企业内训师培训,或特种作业培训教师、考评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四)自治区级示范基地验收申请时间自本文件下发之日起,至2022年1月10日前为首次认定申报周期;若桂应急函〔2020〕47号确定的九家院校企业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认定申报材料,且无书面情况说明的,视为自动放弃基地建设资格。
(五)有关建设单位要认真做好认定申报材料的搜集整理工作,并对基地建设情况进行总结梳理,及时收集整理基地建设的相关资料和信息,客观、真实报告基地建设情况,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相关项目认定结论定为“不合格”。
联系人:李其玖,联系方式:0771-5659609。
邮箱:gxyjtrj@163.com。
附件:1.自治区级示范基地专业水平加分表
2.自治区级示范基地自评报告参考提纲
3.自治区级示范基地验收工作指南
4.自治区级示范基地认定申报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2021年11月16日
附件1
自治区级示范基地专业水平加分表
序号 |
加分项目 |
说明 |
自评分 |
自评说明 |
1 |
教学名师及技术能手 |
指示范基地拥有的与申报工种相关的名师或技能大师(在职在岗)情况。国家级名师(技能大师)、技术能手、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每人10分,省级名师(劳模、技能大师)每人8分,省级技术能手、自治区教育厅名师工程学员结业的,每人5分,市级技术能手每人3分。或者其他政府部门授予的技术称号,参考以上分值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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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教科研项目 |
指近三年示范基地与申报工种相关的教研科研立项研究情况。国家级立项每项10分,自治区级立项每项6分,市厅级立项每项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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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教材编写情况 |
指近五年示范基地与申报工种相关的教材编写情况。国家级教材每门10分,自治区级教材每门6分,市厅级教材每门3分。一般出版教材每门1分。(该项统计不包括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系列培训教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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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 |
指近三年示范基地与申报工种相关的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情况,主持建设的,国家级每门10分,自治区级每门6分,市厅级每门3分;参与开发,减半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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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教学成果奖 |
指近两届国家、自治区教学成果奖评选期间示范基地取得的教学成果状况。国家级特等奖每项20分;国家级一等每项10分,二等每项8分;自治区级特等每项8分,自治区级一等每项5分,二等每项3分,三等每项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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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资源库项目建设 |
指近六年示范基地参加的与申报工种相关的资源库(包括但不限于教案、教学PPT、教学视频等)项目建设的状况。国家级主持每项10分,参与每项 5分;自治区级主持每项6分,参与每项3分。(该项统计不包括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系列培训教学资源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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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专业建设水平 |
指与申报工种相关的国家或自治区示范特色专业建设、国家或自治区级高技能人才建设基地、自治区技工学校重点专业建设的状况。国家级骨干专业或中央财政支持的重点建设专业,每个加10分,自治区特色专业或示范性建设专业,每个加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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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设施设备 |
具有能同时开展所申报项目培训业务的设施设备,100≤培训量<150人,加4分;150≤培训量<200人,加8分;每增加50人,加4分,以此类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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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信息管理平台 |
有专门的安全培训网站或网页,加3分;建有远程安全培训网络平台和信息管理平台,加3分;能实现网上交互式学习,加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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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主要负责人 |
主要负责人为相关专业本科学历,有3年以上安全培训管理经历,加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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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教师团队 |
指近五年示范基地与申报工种相关的教师创新团队、培训名师团队建设情况。获得国家级认定的,每项10分,自治区级认定的每项6分。申报工种的专职教师中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的占专职教师总数的比例X,X=0,该项不加分;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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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社会培训 |
基地依托单位近3年对社会的培训特种作业考证人数的平均数,培训考证通过一人加0.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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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双师型人才 |
建设单位为高职院校的,专职教师中双师型教师比例Y(以双师证为准),30%≤Y<50%,加3分,50%≤Y<80%,加6分,Y≥80%,加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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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高技能人才 |
建设单位为企业的,专职教师中的高技能人才比例为Z,30%≤Z<50%,加3分,50%≤Z<80%,加6分,Z≥80%,加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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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教材 编写 |
完成申报工种的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系列培训教材编写,每工种加10分。(需提供教材样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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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教学 资源库 |
完成申报工种的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系列培训视频等教学资源库的建设,每工种加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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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虚拟 仿真 |
指近三年示范基地与申报工种相关的仿真实训资源建设情况。获得国家级认定的,每项加10分,获得自治区认定的,每项加6分。完成申报工种的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系列仿真软件开发,每工种加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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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考核 试题库 |
建立申报工种的特种作业实操考核试题库及考评手册,每工种加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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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说明:每个加分业绩点的级别认证,以国家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应急管理部以及相应的自治区有关厅局的正式认定为准。请基地建设单位提供每一项加分的相关佐证材料。
附件2
自治区级示范基地自评报告
参考提纲
一、基地总体情况
二、基地资金投入情况
三、基地建设情况
(一)基地组织管理情况
1.组织保障
2.人员保障
3.制度保障
(二)师资场地设施条件
1.培训教师
2.培训教室
3.实训及辅助设施
4.后勤设施
(三)专业水平情况
1.安全培训情况
2.专业水平
(四)基地已开展的工作情况(或者是工作计划)
1.教材编写情况
2.课件制作情况
3.考核题库及评分细则编制情况
四、基地建设、管理和功能发挥的典型案例或者经验
附件3
自治区级示范基地认定工作指南
(评审组、基地建设单位参考使用)
一、评审组组长工作职责
(一)领导、组织和实际开展示范基地的评审验收工作;
(二)验收会议的主持,评分标准的研读和协调;
(三)主持开展网上材料初审、现场评估建议评分,反馈建议等,并向应急厅汇报认定情况,参加应急厅评议打分确定项目的验收结论;
(四)其它应急厅委托的事项。
二、评审组联络员工作职责
(一)联络员可由专家组专家兼任,具体负责认定的组织工作;
(二)与工作组长及专家成员的联络、与应急厅及建设单位的联络;
(三)负责组织基地建设单位收集认定工作的过程性材料;
(四)负责协助组长完成并收集评审表(各专家)、反馈意见等;
(五)负责完成对基地建设单位的认定总结;
(六)组长委托的其它事项。
三、评审组成员工作职责
(一)认真研读评分标准,并对照评分标准检查、审阅基地认定的相关材料;
(二)协助组长、联络员完成评审表(各专家)、反馈意见等,特别是协助基地建设单位提炼特色、亮点、内涵,针对验收单位提出高水平的建议;
(三)协助组长、联络员完成对基地建设单位的验收总结;
(四)组长委托的其它事项。
四、基地建设单位工作职责
(一)严格按照应急厅文件要求,对照认定条件准备相关的认定环境和申报材料(建档必须规范);
(二)负责对接评审组,完成评审工作的接待和相关会务工作;
(三)配合评审组,在评审组开展基地认定走访现场、检查和审阅材料时,做好相应的后勤保障工作;
(四)配合评审组,负责收集评审工作的过程性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签到表、会议纪要、基地建设单位的自评、现场拍照等;
(五)其它经协商需要承担的工作。
附件4
自治区级示范基地认定申报表
申 报 单 位 基 本 信 息 |
单位名称 |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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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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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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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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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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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简介及申报优势简述 |
可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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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 自评 意见 |
自评专家(签字): 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另附专家信息表) |
自治区评审组意见 |
评审组组长(签字): 评审组成员(签字): 年 月 日 |
自治 区应 急厅 意见 |
分管领导(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注:此表一式两份,一份由基地建设单位留存,一份由自治区应急厅留存。
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自治区级高危行业安全技能实训考核示范基地及特种作业实操考试示范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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