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引力波探测”等重点专项

 

2021年度项目的通知

 

 

 

 

各盟(市) 科技局,各有关部门:

 

根据《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引力波探测”等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1〕47号),现将我区组织申报与推荐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要求通知如下:

 

一、 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申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详见《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引力波探测”等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1〕47号)(附件)。

 

2.各推荐单位要按照相关要求,在本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本行政区划内推荐,并严格审核申报项目的真实性。

二、推荐单位

 

1.请申报单位根据通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网址:http://service.most.gov.cn于4月20日16:00前网上填报预申报书。未注册的申报单位按照网站指引进行注册(技术咨询电话:010-58882999),并选择“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作为推荐单位。

 

2.请归口管理部门组织申报单位于4月20日16:00前网上填报预申报书;申报单位在线提交申报材料后,于4月21日前将申报书及相关附件(电子版)报送归口管理部门进行初审。

 

3.4月23日前归口管理部门将推荐文件及推荐项目清单(扫描件)通过电子邮箱(nmgjhc@163.com)报送自治区科学技术厅。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只受理归口管理部门推荐的项目。

 

4.4月25日前科技厅将推荐项目提交科技部。

 

三、联系方式

 

1.组织推荐

 

翟羽佳         电话:0471-6328801

 

韩志奎         电话:0471-6328708

 

2.业务咨询

 

“引力波探测”重点专项咨询电话:赵远亮0471-6328607;

 

“合成生物学”“发育编程及其代谢调节”重点专项咨询电话:祁慧0471-6328615

 

 

 

 

附件: 1. 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引力波探测”等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2.“引力波探测”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及形式审查条件要求

 

              3.“合成生物学”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及形式审查条件要求

 

   4.“发育编程及其代谢调节”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及形式审查条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