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提升创新能力 优化创新环境支持资金管理办法》(中科园发〔2019〕21号)和《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提升创新能力 优化创新环境支持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中科园发〔2019〕24号)及《中关村科技服务平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中科园发〔2019〕31号)的相关规定,现就2021年检测认证服务类中关村科技服务平台支持资金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2018年-2019年已纳入中关村科技服务平台支持体系的检测认证服务平台。

二、申报时间

2021年6月22日-2021年7月6日(节假日除外)集中受理,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三、申报条件

检测认证服务类科技服务平台应聚焦中关村示范区核心任务,不断完善服务功能,为中关村示范区创新发展和高质量发展积极发挥作用。具体条件包括:

(一)聚集高端检测认证服务资源。持续完善管理制度和管理机制,吸引更多优质检验检测认证服务机构入驻平台,提升平台服务水平和质量。

(二)聚焦中关村企业提供专业服务。以优惠价格为企业提供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专业服务达到一定数量。探索开展新技术、新产品和新业态的检验检测认证工作。平台专职人员应不少于10人,集聚的检测认证服务机构或具有检测认证服务资源的单位不少于30家,上年度服务企业不少于80家,服务数量不少于1000家次,且服务中关村企业不少于30家,服务数量不少于300家次。

(三)开展公益性服务活动。围绕广大创新创业主体的实际需求,以公益讲堂、政策宣讲、参观交流等形式开展公益性服务活动。

(四)配合中关村管委会及各分园开展业务调研、需求座谈、宣传、信息报送等工作。

(五)开展其他服务中关村创新发展和高质量发展的工作。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

1.《中关村科技服务平台支持资金项目申报书》包括平台年度工作绩效情况、平台工作绩效报告、平台年度服务数量明细表(附件1);

2.体现平台收费标准的相关材料;

3.服务合同中金额最高的10份服务合同及发票的复印件(复印核心页即可,包含合同双方名称、合同金额及盖章部分)。

(二)申报说明

1.中关村企业是指在中关村示范区内注册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具体名单详见《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库》(附件2)。

2.平台或运营实体注销或迁出北京的,不具备申报资格。

3.申报单位需按照申报要求认真组织材料,保证材料的真实、有效。

4.请申报单位认真填写《中关村科技服务平台支持资金项目申报书》,在审核过程中,将根据需要对服务情况进行核实。

五、审核流程

依据相关办法、实施细则及检测认证服务类平台的绩效评价指标(包括基础条件、规范管理、服务支撑、服务绩效等内容),组织开展项目形式审核、项目初审、专家评审、资金审计等工作。

六、申报材料受理时间及联系人

(一)受理时间

2021年6月22日-2021年7月6日(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

(二)材料提交要求

1.申报需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申报材料。纸质版申报材料需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贰份,报送至北京市通州区宏安街9号院1号楼716室(建议采取快递方式);电子版材料(申报书Word文档格式,其他材料编制目录后合并成一个pdf文档)用U盘拷贝与纸质版材料一并报送。

2.所有申报材料均需在指定位置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单位公章须与申报单位名称一致)。

(三)受理联系人

北京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科技服务业处 

咨询电话:常老师;55578084

咨询电话:何老师;82084581-8001

附件:

1.《中关村科技服务平台支持资金项目申报书》.docx

2.《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库》(截至2021年5月).xlsx

3.《已纳入中关村科技服务平台支持体系的单位名单》(检测认证服务类).docx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