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经发〔2020〕257号
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 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 关于开展2020年度省级重点调控基地 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副食品基地企业: 根据《福建省商务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2020年省级商务发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商务〔2020〕60号)和《福建省商务厅关于评选2020年重点调控基地的补充通知》精神,结合实验区实际,现将推荐评选2020年省级重点调控基地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 (一)2020年省商务厅、财政厅继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奖励省级重点调控基地(生猪、蔬菜、蛋禽、肉禽、肉羊、肉牛),旨在提升基地产品品质和扩充产品品类,加强基地市场保供能力。今年实验区推荐评选省级重点调控基地数量为2家按照得分高低直接评定,对评定为省级重点调控基地的企业按每家不超过30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二)省级重点调控基地评选综合考虑基地规模、品牌特色、冷链系统、直销体系等因素,按照专业化建设、规范化管理、产业化经营、应急化调控、信息化保供等五方面进行评选(具体评选内容见附件3)。同时,择优评选在“两节”“两会”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对市场保供作出突出贡献的基地企业。 二、评选条件 (一)参加评选的应为《福建省商务厅关于公布2020-2022年省级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名单并下达指导性生产计划的通知》(闽商务〔2020〕75号)中的省级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企业,具体详见附件1。 (二)实验区2019年已获评的2家省级重点调控基地企业今年不再参加评选(福建阳光生态农业集团有限公司、平潭县好收成农民专业合作社),2019-2020年度内获得中央或省级同类型财政资金补助的企业不再参加本年度评选。 三、申报材料 下列材料除特别说明的,均为一式三份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1.2020年省级副食品调控基地基本情况表(原件,附件2); 2.2020年省级重点调控基地评分表(原件,附件3); 3.申报企业须提供材料真实性、准确性承诺书(原件,模板见附件4);得分项目须提供有效佐证材料(可使用复印件); 4.银行开户证明; 5.营业执照副本; 6.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 7.其他需要补充说明的材料。 四、申报、审核、拨付程序 (一)项目申报。符合评选条件的企业于2020年8月31日前向区经发局提出申请并提交申报材料(按照顺序,装订成册)。 (二)项目审核、拨付。区经发局按评选标准对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现场评审并填写最终评分,区财金局加强程序性、合规性和完整性审核。根据评审结果择优确定重点调控基地奖补企业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区经发局、财金局联合下达奖励补助资金,并提交省商务厅、财政厅备案。 五、监督管理 1.获得资金奖励的企业在收到扶持资金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财务处置,严格按照规定使用资金,并自觉接受财政、商务、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2.获得资金奖励的企业应当在收到扶持资金后的下一年度的3月1日前,将上一年度资金使用情况向区经发局报告。
附件:1.2020-2022年平潭综合实验区省级城市副食品 调控基地名单汇总表 2.2020年省级副食品调控基地基本情况表 3.2020年省级重点调控基地评分表 4. 资金申报承诺书(模板)
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 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 2020年8月3日
(联系人:王萍,联系电话:23163045) 附件1
2020-2022年平潭综合实验区省级城市 副食品调控基地名单汇总表
附件2
2020年省级副食品调控基地基本情况表
附件3
2020年省级重点调控基地评分表
附件4
资金申报承诺书 (模板)
申请单位法人声明: 本人作为申请单位法人代表,谨代表申请单位作出声明:本人确认,本公司所提供的资金申报材料均真实无误,并查询本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无失信被执行人。近三年来无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未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本人意愿对上述证明和所提供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部法律责任。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申请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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