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粮产字〔2020〕104号

  

各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山西粮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财政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深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的意见》(财建〔2019〕287号)和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省级“好粮油”产品遴选工作的通知》(国粮办规〔2020〕175号)有关要求,结合我省“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实际工作,拟在全省范围内遴选一批优质粮油产品,确定为“山西好粮油”产品,并择优向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推荐“中国好粮油”产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总体安排

  按照《“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实施指南》要求,坚持客观、公平、公正原则,依据“中国好粮油”和“山西好粮油”系列标准中“好粮油”产品质量标准要求,结合全省粮油加工和主食产业化发展实际,把品牌影响力、市场占有率、消费认同度和企业经营年限等作为重要评审指标,评选出具有较高品质的“好粮油”产品。

  山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统筹组织安排“山西好粮油”产品遴选工作,将在省局门户网站开辟“好粮油”专栏,发布“山西好粮油”和“中国好粮油”产品信息,进行“好粮油”产品推广宣传。山西省粮油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粮科所”)具体承担“山西好粮油”产品遴选评审工作,按照《关于印发〈“山西省好粮油”产品遴选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晋粮产字〔2019〕140号)中的有关规定,负责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企业原料生产基地、原料采购、加工场所等进行实地考察,经专家组评审后公示“山西好粮油”产品名单,并推荐评选“中国好粮油”产品。各粮油加工企业按照自愿申报的原则,向县、地方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申报,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逐级推荐,经市粮食行政部门审核后的申报材料提交至省粮科所。山西粮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粮油库及单位按照逐级推荐审核要求,将申报材料提交至省粮科所。

  二、 遴选范围及时间安排

  (一)遴选范围

  此次遴选申报主体为全省粮油加工企业,申报产品应符合“中国好粮油”行业标准要求。遴选品种包括成品粮油、杂粮及其制品、主食产品,具体为:

  1. 成品粮油:杂粮粉、小麦粉、食用植物油、挂面、大米等。

  2. 杂粮及其制品:小米、燕麦(米)、高粱(米)、荞麦、藜麦、绿豆、芸豆、小豆等杂粮及其制品。

  3. 主食产品:馒头、饼类等主食加工产品。

  (二)时间安排

  1. 7月30日前完成“山西好粮油”产品申报。

  2. 8月10日前,组织对产品申报资料进行评审,加工企业实地考察。

  3. 8月25日前,组织对评审拟定产品进行样品抽检,复核关键性指标。

  4. 8月底,确定“山西好粮油”产品公示名单。

  (三)发布公示名单

  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根据省粮科所的产品评审结果,于8月底发布2020年度“山西好粮油”产品名单。

  三、 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条件

  各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山西粮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应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本地粮油加工企业实际,遴选出产品质量好、品牌知名度高、经营信誉良、已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产品,确定为拟推荐产品企业。

  1.申报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正式投产1年及以上;

  (2)在国内注册商标1年及以上,注册商标有效,注册范围涵盖申报产品;

  (3)取得当年或产品保质期内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4)成品粮油企业年销售额须达到300万元以上;杂粮及制品企业年销售额须达到300万元以上;主食产品企业年销售额须达到300万元以上。

  2.申报企业不得有下列问题:

  (1)申报产品3年内因产品质量问题曾被行政处罚的;

  (2)3年内发生安全及质量事故、环境污染事件、税收违法行为,或有质量投诉、侵犯知识产权经查证属实的;

  (3)申报前3年连续发生经营亏损的;

  (4)被有关部门列入诚信黑名单的;

  (5)企业存在其他严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为的。

  (二)申报遴选条件

  各拟推荐企业按照本通知要求,自愿参与“山西好粮油”产品遴选。申报和遴选按“一品一报”“一年一报”方式进行。有意参加遴选的企业,应提前将申报产品委托到具备相关粮食、食品检验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根据《“山西省好粮油”产品遴选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山西好粮油”产品有效期为2年,2017年已获“山西好粮油”产品的企业需重新进行申报评定。

  四、遴选程序

  (一)企业提出申请

  参选企业取得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参评产品检验报告后,编制申报材料,向当地粮食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正式申请。山西粮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组织其下属粮油库及单位材料申报。申报材料应包括“山西好粮油”产品申报书、产品检验报告、及企业相关印证资料。

  (二)逐级审核

  各县(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参照遴选条件及遴选范围,对企业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上报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复核通过后,将申报材料提交至省粮科所统一上报至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审核。山西粮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参照遴选条件及遴选范围,对其下属粮油库及单位报送材料进行初审,由省粮科所统一上报至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审核。

  (三)评审确定

  省粮科所将负责组织成立“山西好粮油”遴选审核专家组,对企业提交的遴选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和考察。专家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包括粮油加工、粮油食品加工、食品安全、质量检测、粮油品质营养等方面专家。按照《“山西好粮油”评分细则》进行审核、评分。根据评分结果,拟定“山西好粮油”产品,并对拟定产品进行指标检验复核。经复核合格后公示,公示无异议正式确定为“山西好粮油”产品。

  五、有关要求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山西粮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要积极稳妥做好本地“好粮油”产品遴选工作,充分调动企业积极性,严格遴选程序和标准,将具有地域特色、知名度高、美誉度好的产品推荐参与遴选。将参加“山西好粮油”产品遴选的企业信息材料进行整理汇总,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六份于7月30日前以正式文件的形式报送至省粮科所,电子版发送至省粮科所电子邮箱。

  (一)省局粮食产业发展处

  联 系 人:辛剑波     

  联系方式:0351-4043795

  (二)省粮科所

  联 系 人:蒋梅峰    

  联系方式:0351-6043594  13734036380

  电子邮箱:50156660@qq.com

  地  址:太原市万柏林区晋祠路一段41号

  附件:1.“山西好粮油”产品申报书

      2.“山西好粮油”遴选推荐产品汇总表 

              

       

                         山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0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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