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化和旅游局,省级有关部门:

按照职称评审工作总体安排,现将2020年度全省艺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系列高、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在我省从事艺术、图书资料和群众文化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才。今年内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返聘人员不参加评审,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评审。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热爱本职工作,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近5年个人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等次。

2.申报人员自2016年以来,每人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公需课学习不少于24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56学时。

3.实行专业技术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按照评聘结合的原则,上报人员数和空缺岗位数按照1:1申报。年内能够空出的专业技术岗位,可以提前使用。

(二)评审条件

1.基本条件

(1)艺术系列按照《陕西省艺术系列职称评审条件(试行)》(陕人社函〔2019〕524号)执行,图书资料系列按照《陕西省图书资料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陕职改办字〔2013〕44号)执行,群众文化系列按照《陕西省群众文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陕职改办字〔2013〕45号)执行。

(2)今年受疫情影响,申报艺术系列高级职称人员任现职期内“基层服务要求”时间不作硬性要求,申报人员按实际情况填写,作为业绩评价内容。

2.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条件

不具备规定学历申报副高级职称的参评人员,须聘任中级职称满5年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在职期间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5年。

(2)全日制统招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8年。

(3)在职期间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并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0年。

(4)县级及以下单位人员取得中专学历,并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5年。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

1.近5年年度考核有1次以上基本合格、不合格。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有学术造假和提供虚假材料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当年参评资格,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延迟3年申报。

三、评审推荐程序

根据要求,今年艺术等三个系列高、中级职称评审实行信息化评审。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员向所属单位提出申请,通过互联网访问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进行注册,按照网页提示及要求准备相关电子支撑材料并填写相关信息后,系统自动生成《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评审简表》。破格评审人员、转换评审人员、资格确认人员,需在系统中导出相应表格,由相关单位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将文件生成JPG格式上传至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

(二)单位审核公示

申报人员所属单位通过互联网访问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登录帐号由所属市区人社部门或主管单位负责分配)审核申报人员的申报信息,并将申报人员《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评审简表》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将填写完整的《公示及公开监督情况表》(附件1)上传网报系统。

(三)委托单位审核汇总

1.市(区)人社部门负责对辖区内市、县、区和市属企事业单位申报人员申报信息进行审核汇总,并将结果上传至对应系列(艺术、群众文化、图书资料)高级评委会,省属企事业单位负责对本单位申报人员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并将结果上传至省级部门(主管单位)复核,省级部门(主管单位)汇总审核后将结果上传到对应系列(艺术、群众文化、图书资料)高级评委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申报人员由所在市(区)人社部门或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审核汇总,并将结果上传至对应系列(艺术、群众文化、图书资料)高级评委会。

2.各部门、各单位审核汇总结束后,须通过系统导出《职称申报汇总表》,打印加盖公章并生成JPG文件上传至对应系列(艺术、群众文化、图书资料)高级评委会。

四、有关事项说明

(一)职称资格确认和转换

外省(含中央驻陕、军队转业)调入我省的艺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确认,按照确认工作要求和我省职称任职条件进行资格审核。职称资格确认按照本通知要求线上进行。

已评聘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需要转换到艺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专业技术岗位的,本人申请职称转换,须在新工作岗位工作满1年,按照职称转换工作要求和新从事专业职称任职条件进行转换评审。转换评审按照本通知要求实行线上评审。

(二)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评审支持政策

对符合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工作的实施意见》(陕人社发〔2017〕47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贫困县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支持政策的通知》(陕人社发〔2018〕49号)要求的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评审职称予以政策支持(贫困县脱贫退出后享受政策支持至次年12月31日)。

(三)时间确认

申报人员的任职资格、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

(四)突贡、高层次人才职称认定

符合《陕西省突出贡献人才和引进高层次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办法》(陕人社发〔2019〕40号)中高级职称认定标准的,可直接申报考核认定高级职称。考核认定材料线下报送。

(五)证书办理

今年评审通过人员职称证书办理实行电子化,评审通过人员可登录“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务服务网”进行查询打印。

五、有关要求

(一)申报人员和有关单位要认真学习《陕西省职称评审操作手册》(网上申报系统主页中),按照《手册》进行规范操作。

(二)所有申报材料务必按要求上传完整原件扫描图片(JPG格式),不得以照片代替。

(三)申报艺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系列高级职称人员均须参加专业能力答辩,未如期参加答辩人员视为放弃评审。答辩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按照省财政厅等部门核定标准,申报高级职称人员每人收费400元,申报中级职称人员每人收费200元。线下缴费需在省文化和旅游厅职改办开具纸质票据;网上缴费可通过“陕西省政务服务网—用户中心—公共支付”完成缴费,缴款码联系省文化和旅游厅职改办获取。

(五)请申报人员及各单位按时完成申报、审核、上传等工作。申报人员申报时间为2020年11月5日至11月30日,各市(区)人社部门、各省级部门、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上传时间截止到2020年12月8日,逾期不予受理。

(六)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省文化和旅游厅职改办联系。

办公地址:西安市长安北路15号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大楼402室

省文化和旅游厅职改办联系电话:029—85391294

029—85261416(兼传真)

职称网上申报技术支持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9—85211087  029—82210159 

附件:

1.公示及公开监督情况表.docx

2.艺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系列职称网上申报系统填报说明.docx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0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