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卫生健康委,委机关各处(室、局),区直各卫生健康单位,自治区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
今年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开启之年,也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为充分发挥标准的基础性、战略性和引领性作用,推动我区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自治区市场监管局通知要求,从即日起至2021年3月5日止,面向全区范围内公开征集2021年度广西地方卫生标准计划项目,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应符合的基本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产业政策,需要在全区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
(二)满足地方自然条件、风俗习惯、地理标志、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特殊技术要求。
(三)申报项目应具有科学性、规范性、时效性,有利于科学合理利用资源,推广应用科技成果,提高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二、支持的重点领域
围绕贯彻落实国家战略和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广西特色标准体系建设,重点支持卫生健康、乡村振兴、开放合作等方面的相关标准:
(一)现代服务业领域标准。以健康、养老等为重点的生活性服务业相关标准;以科技服务等为重点的生产性服务业相关标准。
(二)公共卫生服务领域标准。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和政务服务便民化需求为重点的政务服务、社会服务、医疗卫生等相关标准。
(三)围绕大健康产业发展,推动卫生健康产品等相关标准。
(四)国际合作领域标准。聚焦东盟国家技术标准研究和分析,促进中国-东盟标准兼容,开展国际标准翻译、比对和验正,共创国际化标准,共享高质量发展,促进双边多边经贸持续高速发展。优先支持列入国家自治区重点计划内容,属基础通用、公益性明显或获得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标准。
三、报送要求
(一)本次征集的项目为2021年度广西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各市卫生健康委,区直各卫生健康单位,自治区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负责组织项目申报。
(二)结合本地区、本系统的实际,充分发挥产学研等各方力量,认真分析标准研制需求,突出重点,做好卫生标准的规划与项目申报工作。
(三)对报送的项目要从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等方面作出充分论证,确保申报项目实施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四)精心组织,确保项目申报材料全面。申报材料包括:
1.申报单位关于广西地方标准制修订立项申请的报告;
2.广西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表(附件1);
3.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文本草案和编制说明(按照附件4《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编写);
4.2021年广西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汇总表(附件2)。
(五)申报项目一般应在一年半内完成。提交申请材料时,应明确起草单位和起草人,计划下达后,原则上起草单位和起草人不允许变动。不支持一般工业产品和检测方法以及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申报地方标准。2020年有未完成项目的单位,2021年原则上不再申报新的项目。
(六)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项目。
(七)请各项目申报单位于2021年3月5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文本加盖公章(一式三份)报送我委法规处(审批办),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fzc2829021@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钟晟哲
联系电话:0771-2823563
附件:1.广西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表
2.2021年广西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汇总表
3.未按立项计划完成项目表
4.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2月8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