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中医药科教发〔2021〕1号
自治区中医药局关于开展2021年
中医药自筹经费科研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区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壮瑶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遵循中医药的自身发展规律,发挥中医药优势与特色,充分调动医疗卫生单位及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利用各种渠道筹集经费开展中医药科学研究,加快推进中医药资源的现代开发,加快提升中医药健康服务的能力和水平,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中医药自筹经费科研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范围
选题应符合国家中医药政策、科学技术研究政策和广西中医药发展规划。立足于国内前沿水平,围绕广西中医药发展的需要,开展中医药科研工作,主要包括:
(一)发展中医药前沿关键技术与创新方法;
(二)深化中医药理论传承与创新,开展基本理论科学内涵研究、名老中医经验传承研究、中医药古籍文献整理挖掘研究;
(三)提升中医药防治重大疾病、常见病、慢性病、传染病以及应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能力研究;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技术,凝练中医药优势病种和推广服务基层适宜技术研究;
(四)促进中药资源保护与价值提升研究,中医药行业技术标准规范研究等。
二、申报要求
(一)课题的选题依据、拟解决的主要问题、研究思路和技术路线要清晰明确,具有科学性、可行性、先进性以及创新性。提供经自治区科技厅批准的具有医学查新资质的广西科技成果检索机构于2020年12月后出具的查新报告。
(二)课题负责人作为主持人只能申请1个课题,每人参与申请课题数最多不超过2项。历年已经承担自治区中医药局自筹经费科研课题未按时结题和不履行合同协议的负责人所申请的课题不予受理。
(三)课题负责人须是具有中级技术职称以上的在职人员,年龄不超过57周岁。对具有硕士学位及以上学历的青年科研骨干、订单定向全科医生放宽职称要求。
(四)课题负责人应是单位在职人员,无不良科研诚信记录,未发生过医疗事故。
(五)申报课题应具备开展研究的基础条件、技术研究力量以及经济支持。
(六)单位联合申报课题的,须提供有效的课题合作协议书(原件),明确规定各自在课题中的分工、责任、权利、利益(如知识产权等)分享、经费分配比例及匹配资金投入比例等。
(七)申报课题的研究周期从2021年7月起,时间为2—3年,计划进度合理。
三、申报评审流程
(一)网上填报。2021年中医药自筹经费科研课题实行网上申报。申报人员、申报单位、推荐单位(为设区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区直单位不用填写推荐单位)均通过“广西卫生科教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在线填报、审核、推荐等系列工作。
1.网上注册。申报人员、申报单位、推荐单位登录广西医学信息网(https://www.gxmi.net/),点击右侧“广西卫生科教信息管理系统”进行身份注册(注册流程见右下方“新手指南”),注册成功后,方可进行网上申报。已在广西卫生科教信息管理系统中注册过的单位及申报人员不需要重复注册。
2.身份审核。申报单位注册成功后,使用所注册的账号登录系统,审核本单位申报人员信息。申报人员信息审核通过后,方可填报课题申请材料。
3.在线填报。申报人员登录系统选择“中医药局自筹经费科研课题在线申报系统”(简称“申报系统”)入口进入申报程序,在线填写提交《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自筹经费科研课题申报书(合同书)》(简称《课题申报书(合同书)》),并上传《课题承担单位及人员分工表》《科技查新报告》《文献综述》《前期研究论文》《单位合作协议书》等相应附件,所有申报材料均按照“填报指引”填写。
4.审核推荐。申报单位、推荐单位登录广西卫生科教信息管理系统,按照职责对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网上审核,对审核通过、推荐的申请课题在线提交至自治区中医药局审查环节。
(二)形式审查。自治区中医药局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推荐的申报课题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不合格的项目,退回给申报人员一次修改完善机会,申报人员根据意见修改后按程序再次提交。
(三)组织评审。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自治区中医药局组织专家对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进行网上评审,择优立项。
四、时间安排
(一)申报系统开放申报时间为:2021年4 月6 日9:00至5月14 日24:00。
(二)自治区中医药局形式审查。在各单位推荐上报后开展。对形式审查不合格退回补充、修改的申报材料,再次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31日12:00。
(三)组织评审和公布立项。2021年6—7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管理。请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落实部门和专人负责,积极组织申报,要对申报课题进行严格的医学伦理审查,并提供必要的条件和经费支持。各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要加强对所辖医疗卫生单位申报课题审核、把关,促进自筹经费科研课题质量的提升。
(二)严把时间节点。系统网上填报、材料提交等实行严格的时间截止关停制度。申报人、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的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做好申报、材料审核提交等工作。建议课题组在4月6日前完成课题设计、查新等准备工作,以便系统开放后快速完成申报。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可在自治区设定的截止时间范围内,结合实际自行在系统上设置本单位、本地区项目填报、审核截止时间,以提高工作效率。
(三)加强沟通协调。课题申报涉及面广,工作繁琐,请各市、各单位加强申报指导,积极沟通协调申报过程中的问题。自治区中医药局建立“广西中医科教”QQ群(631447776),请各单位科教部门负责人或负责自筹项目申报管理人员加入,并做好备注(单位名称+科室+姓名),以便于联系沟通。
联系人及电话:自治区中医药局科教处:凌丽丽0771-2825931,李若涵0771-2800082;广西卫生科教管理学会:邓 莉、骆艳芳、陈丽萍、宁永珊,0771-5854632。
地址:南宁市桃源路35号自治区中医药局科教处406室
邮编:530021
邮箱:gxzyyjkjc@163.com
附件:1.202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自筹经费科研课题申报书(合同书)
2.课题承担单位及人员分工表
3.申报人员科研诚信承诺书
4.自治区中医药局自筹经费科研课题学科设置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
2021年2月7日
关联文件: